一般來說,分手有四種!


一、沈默式分手:什麼也沒說,兩個人漸漸疏遠不聯絡。




二、宣洩式分手,將交往這段時間種種不愉快和發洩出來,告訴對方要分手。




三、協議式分手,約一個合適的時間地點,將兩人不適合在一起的原因說明白,讓雙方有從

容的時間處理情緒與未盡事宜。



四、談判式分手,你的歸你,我的歸我。





如果你不是真的想離開一個人,那就最好不要隨便跟他說分手。


當你後悔分手,想去挽回的時候,他也許不會讓你回去。


我們說分手,有時是因為一時意氣。


自己根本不想分手,但對方聽你說分手說了這麼多次,這一次終於受夠了。


常常說分手,是會破壞感情的,只是你從來不在意。


你以為只有你會說分手嗎?


永遠不要用分手來威脅男人。


假如他也想分手,便正中下懷。


有時候,我們是真的不想繼續下去。


不是不愛他,而是前路太艱難,不知道怎麼走。


不如,我們分手吧!


在感情最好的時候分手,我會永遠懷念你。


或許,我們還能夠做朋友。


說分手的是我。


然而,後來哭得最厲害的也是我。


我以為我可以離開你,原來我不能。


當我去找你的時候,你卻說:『我們還是分手吧。


你不是捨不得我的嗎?


你冷靜的說:『是你要分手的。這幾天我想得很清楚,這樣會對你好一點。』


我才不要你為我著想。


不可以假裝我沒有說過要分手嗎?


有些話,是收不回的。


有些愛,是不能兒戲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興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