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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不再只是好萊塢電影明星家庭的專利。家喻戶曉的蘇珊-薩蘭登及添-羅賓

斯,歌蒂-霍恩及科特-羅素,傑西卡-蘭格與山姆-謝潑德等只是全世界成千上萬此

類家庭的其中一二罷了。


在調查中,65.73%的同居要求是男孩子先提出來的,更有近20%的MM在面

對“他”提出同居要求的時候,完全不知所措或者選擇委屈自己的意願去迎

合“他”。



 

同居為性愛?

提出同居的一般是男人,幫你搬家的也會是男人。


之後,從前偷偷摸摸見縫插針的性生活變成了有規律的做愛,男友在朋友之間對自

己的稱呼也從“女友”改成了“老婆”。更重要的是,每個月都要戰戰兢兢地用試

紙檢測一下,乞求自己千萬不要懷孕……


於是,很多女人開始不停地推醒身邊熟睡的人——和我同居,你是為了愛還是做

愛?沒有哪個男人可以蠢到選擇第二項。但是,面對漫漫無期的婚約,女人們仍然

無法安心。既然同居的目的不在於這張相對安全的雙人床,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結

婚?!

害怕承諾

有的女人根本不需要承諾。男友是什麼?只要沒有婚姻的束縛,那麼男友只是一個

和自己做著戀愛游戲的好朋友。那間同住的臥室,不過是兩人游戲的場所罷了。


偏偏運氣不好會碰見一根筋的男人。這樣的男人大多真愛至上,責任心、事業心、

愛心和恆心缺一不可,弄不好還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小處男。他們認為,同居代表著

婚姻的前奏,既然你把自己交給了我,那麼我承諾——一生一世照顧你……


女人們在承諾面前頓時傻了眼,天知道,跟你同居,只是想讓游戲來得更加刺激

些。承諾?我受不起。責任?不用你來承擔。那麼婚姻呢?對不起,太遙遠……



 

分手後,我還有機會嗎?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同居是對婚姻不自信的一種表現。既然下定決心,為什麼還要

不厭其煩地美其名曰“試婚”呢?


既然不自信,那麼同居之後面臨的一個最大難題就是分手。經過 兩人或長或短的

時間磨合,發現自己並不適合對方。那怎麼辦?只好分手吧。可是,重歸單身大軍

之後,發現自己的選擇范圍窄而又窄。從前和自己有曖昧關系的男 同事不能要,

誰都知道自己和某某男士同居達一年之久,即使真的成了,以後吵起架來,也是他

的一個話兒柄。身邊的女友又不肯把自己的哥哥弟弟介紹給自己。那 麼就登報征

婚吧。結果發現,那個高大英俊事業有成的老板級人物居然有嚴重的處女情結……



 

同居限制了生活

同居,對於女性的最大落差就是從以前的風花雪月轉到了柴米油鹽。愛情不浪漫

了,生活變繁瑣了,每天起早貪黑地上班,之後還要拖著疲憊的身子回來拖地板、

洗衣服、做飯做菜……某天化妝,一照鏡子,立刻駭然,原來當年臉上的紅顏,已

然漸漸消退。


最重要的問題是,自己對男友並不是百分之百的自信。以前不住在一起時,還偶爾

可以和幾個闊綽帥氣的“新好男人”幽會一二,看看有沒有更好的機會可以再攀高

枝。可是自從住到一起後,才發現自己的一舉一動已經被嚴格監控,想出去和人家

吃晚飯都要打報告,至於異性約會?沒門!


 

人言可畏

外界的流言的確厲害,尤其對於在政府部門工作的你來說,更加需要小心謹慎、步

步為營,弄不好就會滿盤皆輸。既然選擇了同居,那麼就等於選擇了一份地下工

作。每天匆匆忙忙地下班,男友來接也得避人耳目。


統計數字中,出乎意料地顯示,即使是在英國,大多數的單身男人(約53%)一年都

沒做過幾次愛,而有同居女友尚未結婚的男人,通常可以得到較多的性愛,其中約

17%的男性天天做愛,單身王老五與在婚姻墳墓裡掙扎的丈夫們難以望其項背,分

別只有2%、4%。


不管男人們願意不願意承認,性幾乎可以成為他們提出同居要求 的一個主要因

素。對於這群男人來講,他們不想踏入婚姻這座“圍城”,卻願意享受本應是夫妻

之間才能有的快樂。他們或因為年紀小,還沒有考慮到結婚;或因為 只想做“快

樂王老五”和“單身貴族”,不願結婚;或是想結婚,又怕選錯對象,耽誤終身,

於是先試婚;或是有其他原因不能結婚,先住在了一起。總之無論什麼 原因,他

們在沒有結婚證書的情況下提出與女友同居了,在得到獲准之後,世界上又多了兩

個“無照婚姻”族。


另外,在大多數戀愛狀態下,男人通常處於主動地位。先邀你看電影的是男人,提

出和你戀愛的是男人,然後順理成章地由男人為你脫掉衣衫,抱你上床……


於是,半點不奇怪,提出同居的大多也是男人。他們通常不會像 女人那樣考慮今

後可能碰到的種種困難,對於他們來說,一份自在的性愛就幾乎可以戰勝所有的一

切了!更何況同居意味著自由,不需要承諾;同居,意味著男人可 以不用買房、

不必養家(甚至還有人養)就可以提前輕松享受到婚姻的精華和甜蜜滋味。


美國一項對2150個男人的研究表明,曾與女人同居的男人中,只有1/3的人後來和

那個女人結了婚,也就是說,2/3的同居關系沒有走向婚姻。他們還發現同居關系

一般最佳時段只有九個半月。


有人把同居當作試驗雙方是否適合結婚的聰明做法,而效果往往 並不理想。因為

雙方都知道這是試驗階段,比如“他”和“她”的錢常常嚴格區分,或“留一

手”,而不是像真正夫妻那樣一起買房子、生兒育女。雙方不存在必須 解決問題

的義務。因此,對於一些心情復雜的女人來說,同居是把雙刃劍,它有可能傷害自

己,也有可能成全自己。



猶豫說

這樣的心情多發生在對男友不大自信的女人身上。她們一方面想找一個更加優秀的

男人,一方面又依戀著自己現在的男友。因此,這樣的女人時常擔心,害怕和現在

的男友靠得過近,影響今後可能發生的桃花運。


我們建議,如果抱著這樣的心情,那麼最好明確地拒絕男友。同居只會讓兩個人越

走越近,造成的結果往往是習慣代替了野心,委曲求全,草草收場,最後兩敗俱

傷。



 

失望說

很多女人會感覺到,同居往往讓人對愛情有些失望。 [被屏蔽廣告]這樣的情形往

往發生在比較理想主義的女人身上。她們對愛情的期許太高,卻往往得不到滿足。

其實,世界上沒有恆久不變的浪漫,只有始終如一的生活。


如果你是懷著這種復雜的心態面對與男友同居的選擇的話,我們建議你不妨一試。

但是前提條件是你必須做好足夠的心理準備。



 

擔憂說

擔憂什麼呢?擔憂朋友之間的流言蜚語?擔憂父母的阻撓?其實這些都沒有必要。

如果你們是認真對待對方,並且可以嚴肅地開始一段同居甚至是“試婚”生活的

話,那麼完全可以大膽地一試,不用去考慮別人的想法和意見。


同居有著一份來去自由的灑脫,但是,作為一種對婚姻的超前消費,它畢竟處在邊

緣的位置,有婚姻的實質,但不是婚姻的模式。少了法律和社會的認同,圍城邊緣

的年輕人究竟還要同居多久?



 

同居——婚姻的磨合期

因為同居而認識更深、愛得更深,從而使同居成為走向婚姻的前 奏。這是傳統認

識上最好的一種同居模式。同居可以提供一個平台,讓你站在這裡更好地看清對方

的優點、缺點,認識對方的家庭、教育、生活習慣,甚至做愛姿 勢。只有這樣,

當兩人牽手走進婚姻的時候,才不會感覺一切來得太唐突。



 

同居——創造婚姻

當今沒有人可以拒絕愛情,但是對於婚姻的態度,卻大都表現出曖昧與矜持。許多

年輕人寧肯採取同居的方式在一起,卻閉口不談婚論嫁,美其名曰:這樣可以省去

許多麻煩。於是乎,有人宣言——今年大街上流行婚姻恐懼症。


同居了相當長一段時間後,有人從中嘗到了甜頭。他們發現,婚姻並不像當初想象

的那樣可怕。而且,彼此又是真心地愛著對方,那麼,再多上一張法律的契約,不

是可以讓愛情更加穩定?


大概這些人做夢也沒有想到,同居竟然成為治愈自己婚姻恐懼症的一劑良方。同

居,它創造了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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