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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自:聖嚴法師/方外看紅塵

 

問:為什麼相愛的人,反而會相互傷害?

 

答:人的恩怨瞋愛都是並行的;如果只有愛,沒有其他的情緒,就不是普通人了。

 

一般的人,愈是愛得執著太深、太強,就會愈希望對方完全符合自己的理想,變成

自己夢想中的那個人;但是,自己卻不一定會變成對方夢想中的人,只會單方向地

要求對方服從自己的理想。

 

只有單純的愛而沒有衝突、沒有恨,這樣的愛,大概是少數;或者,只有父母對自

己的孩子能有這種不求回報的愛。

 

在男女關係中,有愛、有恨,就算是愛的時候,為對方無條件犧牲的人,都不見得

是真正地為了他人,反而是一種「投資」;也就是說,以自己的犧牲來換取對方的

愛,換取什麼呢?換取對方言語上的承諾、安慰,或者具體行動的展現。

 

舉例來說,對方接受了你的愛,就該拿什麼回報呢?一聲謝謝,或是行動上與你配

合,聽從你的意願;或是以身體作為回報。

 

這樣有條件、要求回報的愛,都是愛得太辛苦;有了期待,也就難免衝突,當對方

的表現不如你的期待,也就難免抱怨或責怪,也就會互相傷害。

 

這樣有所求的愛,引來的痛苦,有各種不同的表現方式,比如嫉妒、疑心、占有

心,想要占有對方的一切,包括了人、時間、行動,甚至是對方的思想,「一切以

我為中心」,或是「只能依照我的方式,不能有別的想法」。

 

這樣,被愛的人,快樂嗎?

 

這樣的愛,是禁錮的愛。輕微些的,希望對方重視自己,所以付出愛,期待著愛的

回報,可能雙方相安無事。但是,兩個成長背景、性格、教育程度等都有差異的

人,怎麼可能事事相同?

 

因此,為了討對方歡心,所以要施恩於他,要送禮物、邀約出遊、投其所好,滿足

對方的需求。有個先生在婚前為了展現愛意,告訴女朋友:「婚後家事都由我來

做,妳不必動手。」結婚之後,丈夫要上班又要做家事,太太果真一動也不動。

 

丈夫開始抱怨,太太說:「誰教你以前這樣承諾呢?現在一定是你不愛我了。」兩

人於是變成怨偶。

 

明明相愛,但要求對方照著自己的意思去做;對方做不到,愛也就打了折扣,或者

互相傷害。如果對愛付出,而沒有任何條件,也不求回報,還能相互包容,這樣的

愛,才能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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